《过渡期内建筑业企业换证需要哪些材料》
时间:2015/12/11 12:02:56
自2015新资质标准施行以来,建筑业企业都面临着资质换证的问题,资质换证究竟怎么做?建设部给出了具体的申报材料,企业只需在过渡期来按照建设部要求申请换证就可以了。下面看看过渡期内换证对申报材料的要求。
1.《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》一式一份;申请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审批资质的,还需提供《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请受理信息采集表》
2.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复印件
3.申报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许可的资质,应提供《营业执照》副本复印件且不需核对原件
4.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副本(含变更页)复印件
5.申报资质上一年度或当期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
6.标准要求的厂房证明,属于自有产权的出具产权证复印件;属于租用或借用的,出具出租(借)方产权证和双方租赁合同或借用协议的复印件
7.标准要求的主要设备购置发票复印件
8.申报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许可的资质,应提供《安全生产许可证》复印件
9.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的身份证明、职称证(学历证明)复印件
10.现场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、岗位证书复印件
11.技术负责人身份证明、执业资格证书、职称证书或技能证书复印件
12.技术工人的身份证明、职业培训合格证书或职业技能证书复印件
13.企业主要人员申报前3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(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许可的提供复印件,不需核对原件)
注意:
1.申请涉及不同机关许可的资质,按许可机关数量提供申报资料,其中涉及公路、水利、通信、铁路、民航、电力等方面专业资质的,每涉及一个方面专业,需增加一套资料。
2.上述材料提交复印件的,复印件需加盖申请人印章并同时提交原件,原件核验后退回申请人。申报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或区(县)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许可的资质,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、现场管理人员和技术工人中,凡从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人员库中选择的,可不再提交相应附件资料。